仿制产品惟妙惟肖伪造商标招摇过市
【埃菲社北京2月12日电】题:西班牙企业家对剽窃行为感到遗憾
在中国生产消费品的西班牙企业家遗憾地说,由于缺少法律,或许由于行政管理上的贿赂行为,它们的产品被仿制和伪造。
生产高乐高的公司总经理伊格纳西奥·费雷罗揭露了法律规定的欠缺。在西班牙企业家同冈萨雷斯11日进行的会晤中,他要求这位政府首相提供帮助,以向中国施加压力,避免这种作法。
这种商业上的剽窃作法在中国是很普遍的,也影响到一家生产各种口香糖的公司。该公司总经理路易斯·卡鲁利亚骄傲地透露,1992年,该公司共生产14亿块口香糖,每个中国人平均1块以上。
生产高乐高的公司是从1990年起,在北京附近的大城市天津投入生产的。在超级市场和食品商店中,已有3种仿造产品与正宗产品同时出售,但价格要便宜。
中国公司抄袭了高乐高瓶子的形状、颜色、商标的图案及印刷效果等。
生产口香糖的公司已在市场上发现22种仿制品,其设计、包装、颜色、形状,乃至公司的名称与真品完全一样,但产品质量不高。
在中国南部的番禺开设的工厂中,该公司设有一个小型仿制品展览馆。在一些仿制品中,可以看到表明正宗产品的中国字。
对于一家生产消费品的公司来说,商标是最重要的资产,为此投入了大笔资金。
由于在市场获得了名气和威望,消费者在购买时就能相信产品的质量。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品尝一下低质仿制品,顾客对产品质量的信任马上就会丧失。
一家生产块糖的公司驻中国办事处的总经理弗朗西斯科·塞雷纳说,在从明年4月起的第一阶段,该公司每年将向中国市场投放2.5亿块糖。为此,该公司已在中国一些省份进行推销。这也导致了复制品的出现。
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企业家说,为建立消费品合资企业,提供技术或专利的一方,通常是外方,应向中国当局提供有关产品配方的准确数据。
据这位企业家说,通过贿赂、工业间谍活动或合法的商业剽窃行为,配方到了当地生产商的手里。如果真品已获得成功,他们就抛出自己的仿制品。
为实现加入关贸总协定这一目标,中国已许诺改变国内的商业环境,并要求加入知识产权和专利组织,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进程是缓慢的、漫长的和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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