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妇女的不幸(上)
【香港《亚洲周刊》文章】题:亚洲妇女的不幸遭遇
马来西亚女工沙利达在记者采访她时说,“我天天挨丈夫的打。他把我当成靶子向我投掷尖刀,把我的腿弄断,往我的手上浇开水。他不给我钱,也不让我和孩子吃饭。有一天晚上,他打了我一顿,将我推到门外。他说,如果我跟他在一起,他将把我卖给妓院。”有一天,她趁丈夫上班,带着孩子逃到妇女救护组织开设的庇护所。
像沙利达这样的遭遇在亚洲一些国家数不胜数,妻子挨打已司空见惯。
菲律宾女议员奥雷塔解释其原因时说,“为了维护家庭和睦”,社会上对家庭纠纷一般不进行干涉,人们对调解别人的家庭纠纷抱有偏见。马来西亚律师拉曼说,在印度,妻子离开丈夫是不能为社会接受的。在亚洲许多地区流行着这么一种说法:如果丈夫打妻子,妻子应视为理所当然。一些人甚至认为,丈夫有权打妻子,声称这是一种所有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
在亚洲,甚至连女方的家人都鼓励自己的亲人忍受痛苦,不使婚姻破裂。在女孩小时候,家长就教导她们要顺从,让她们懂得,男子起主宰作用。一名40多岁的马来西亚妇女在生了第一个孩子6个月后离开了丈夫。但是,遵照母亲的嘱咐,她又回到了丈夫身边。在她逃到妇女救护组织避难之前的许多年里,她一直过着挨打受骂的日子。
奥雷塔说,由于害羞或者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因,妻子们都倾向于不对丈夫采取行动。桑托斯在逃到马尼拉的妇女危机中心之前的6年里一直忍受着丈夫的虐待。她刚到危机中心时,鼻青脸肿,遍体鳞伤,并有三度烧伤。
拉曼律师说,像沙利达和桑托斯所经历的那种暴力事件发生在社会各个阶层的各种家庭里。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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