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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国际贸易面临严重挑战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3-02-2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制裁:国际贸易面临严重挑战 【巴西《圣保罗州报》1月5日文章】题:制裁和国际贸易 最近两年实行的国际制裁是对从事国际贸易企业的一个严重挑战。从事国际'...

制裁:国际贸易面临严重挑战


【巴西《圣保罗州报》1月5日文章】题:制裁和国际贸易
最近两年实行的国际制裁是对从事国际贸易企业的一个严重挑战。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必须迅速对一系列基本问题作出决定。
制裁是一种形式的经济战,不是最近的新发明,但是,最新情况是联合国参与了制裁行动。由于世界各国共同采取制裁措施,制裁对国际贸易造成严重后果。
首先是经常进行制裁。1990年8月联合国决定对海湾地区实行制裁。1992年5月联合国安理会禁止同塞尔维亚和黑山进行贸易。1992年又对利比里亚实行武器和军事装备禁运。
其次,联合国制裁措施的范围趋于广泛化和更加明确。此外,现在各国政府已懂得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和设立将联合国的决议体现于本国法律之中所必需的官僚机构。
由于制裁要求每个国家独立采取行动,实施制裁的作法就可能是不一样的。每个国家都对制裁做出自己的解释。
虽然同某些不同的国家进行贸易存在着固有的困难和每个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和方式实施联合国的制裁,但仍可以对被制裁措施禁止的贸易活动进行一些指导。最近的制裁对受禁运处罚的领土的一切进出口实行贸易禁运。因此,禁止受禁运领土的产品买卖合同。通常,制裁规定停止交易的日期,许多国家都有适用于这个日期之前签署的合同的临时措施。
制裁的某些方面规定给商人造成特殊的困难。在一些国家,制裁措施禁止与受禁运国的“任何个人或有关企业进行贸易”。这种规定通常适用于一个受禁运国的自然人,在这个国家设立的企业和在世界任何地方设立的由该国出生的人或任何为它服务的个人——企业控制的企业。
对于向一位顾客供货的制造商来说,很难确定他的顾客是否有任何一种被禁止的联系。问题在于在国际市场上完成交易的速度。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确定供货来源、收货者的身份和货物的最终目的地。由于价格和保密是一种基本要求,存在的困难就更大。
同可能受到制裁的国家进行贸易的公司应该采取一些实际措施进行自我保护,避免承担违反实行制裁的责任。经办人应按下述计划行事:
一,在所有买卖合同和租用运货船只的合同中,保证写入一个标准条款,规定产品的买或卖不违反联合国制裁的规定。这表明一种严肃的企业政策,尽一切努力遵守制裁规定。这样,在由于疏忽或管理错误造成违反制裁规定时也将有助于解决问题。
二,对可能涉及同受禁运国家进行贸易的人名或目的地要提高警惕。应在商人中定期公布受禁运国家的名单,以提醒他们注意这些国家已被列入“黑名单”。商人应要求买主书面证实提供的产品以后不再出售,以此作为签署合同的条件。
三,对合同进行研究,确保合同中有避免受突然制裁损害的“强有力”的必要条款。由于实行制裁,执行原来的合同就可能是非法的,因此重要的是在有关可能出现的民事责任方面要有明确规定。
四,当有必要同受禁运国就以前的交易进行电话或其它接触时,应仅限于交换有关制裁后果的情况。电话应作记录,作为这种接触没有违反制裁规定的证据。
五,商人、经办人和雇员在对一项具体交易有疑问时,应鼓励他们寻求法律帮助。这将表明企业严肃地对待自己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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