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学习班不得离婚
【美国《行列》周刊1992年12月6日一期文章】题:如何减轻父母离婚对儿童造成的心灵创伤(作者卢·安·沃克)
美国人的离婚率高得惊人。据人口普查局最近公布的数字,自1970年到1990年,美国离婚者的比例增长了两倍多。据估计,在美国最近结婚的每两对夫妇中,将有一对以离婚而告终。
然而,离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单单是两个人散伙。夫妻离异,家庭破裂,孩子该如何生活,这是社会必须面对的一大问题。据健康状况统计中心透露,1972年以来,受到离婚影响的儿童每年都要新增100多万。以印第安纳州马里恩县为例,今年就有近7000对夫妇离婚。他们当中60%至70%都有18岁以下的孩子。
1991年,在非营利性机构上门护理服务处工作的印第安纳波利斯社会工作者盖拉·皮茨,向法官们建议印第安纳州效仿亚特兰大州,也实行“儿童对付父母离婚”计划。她的建议迅速得到了批准。
其实,这项计划很简单,具体地说,就是要求所有离婚父母参加4小时的学习班,学会如何减轻离婚对子女造成的影响。不参加学习班就不得离婚。皮茨说:“这项计划是预防性的。这在社会计划里是相当罕见的,因为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是在形成事实之后才采取行动弥合破碎的心灵的。”
一些律师认为,这种学习班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但是,印第安纳州高级法院通过一项决定,说要求参加学习班是法官天赋权利的一部分,正如法官有权要求某个人参加驾驶学习班。如今,这项计划已受到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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