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学生打工面面观(五·完)
对那些既要照顾家庭、又要参加青少年活动的子女来说,所承受的压力是很大的。玛丽·克拉克就是一个典型。她母亲是单身,十分疼爱自己的女儿,鼓励女儿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而自己却同时干两份工作,一是当招待,一是任秘书。为了减轻母亲的重担,玛丽也在外面找活干。今年3月,她每周在外帮人带孩子3个晚上,还要帮助照料她的外甥,同时,她要设法背诵她在《裘力斯·恺撒》一剧中饰演角色的台词,又为即将开设的课程感到不安。但是,她为自己自费装修房间,没有给母亲添麻烦而自豪。然而,玛丽在上代数课时,如听天书,茫茫然不知所云,她伤心地哭了。
只是到了最近几年,美国各州、学生父母和企业主才想办法保留学生打工带来的好处,同时消除超负荷工作造成的弊端。上个月,华盛顿州规定:除假期外,16至17岁的学生每周打工时间不得超过20个小时,仅为以前打工时间的一半。威斯康星州、印第安纳州、纽约州、北卡罗来纳州和缅因州今年都已对学生打工时间实行限制。
但是,一些企业团体却竭力阻止上述规定的实施。在华盛顿州,一些快餐业公司举行抗议活动,反对把学生打工时间限制在每周20个工时的规定。
然而,考虑到下述更严重的问题,这些法律必须执行:据全国安全工作研究所统计,1990年因工受伤的中学生就有7.1万多人。
老板对打工学生的态度也不相同,有的严厉,有的则和蔼可亲。现在,学校对学生打工的态度也有很大的变化。学校的态度是,如果学生一定要打工,那就要干些有意义的工作。明尼苏达州罗斯西农村地区的一所高中的学生经营着当地的五金店和杂货店,这样学生们就能获得与课程有关的管理经验。芝加哥则实行一项计划,帮助青少年办一张发行量为7万份的《新言论报》。
当然,立法者或雇主最终都无法解决青少年打工的问题。大多数父母对他们的子女能自食其力感到骄傲,但是,他们对打工所造成的问题却一无所知。过去,校外打工似乎是个好办法:既可以让子女认识现实世界,同时也可以赚到一些钱。这种两全其美的事,谁不愿意做呢?但是,如今看来,这种美差极有可能葬送中学生的锦绣前程。
(温新年译)(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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