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向营私舞弊宣战
【俄罗斯《消息报》12月7日文章】题:纳扎尔巴耶夫向营私舞弊宣战(记者阿尔达耶夫)
为整顿国家机关工作领域的秩序,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看来已着手实施采取“严厉措施”的计划。当地报纸12月5日刊登了他刚刚签署的《加强国家管理机关公职人员对纪律、社会秩序和安全状况的责任》的决定。决定中说:“国家管理机关各个环节存在着严重的消极进程。行政管理机关的无人监督状况和组织纪律性差已具有危险的性质。越来越多的公职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捞取物质利益。犯罪率不断上升,其中包括团伙犯罪。在大街上和城乡的公共场所,道德败坏和无法无天的现象日趋严重,行贿受贿和敲诈勒索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总统委托政府、总检察院和共和国国家安全委员会采取一系列检查措施。除了检查1990年3月17日《关于加强同团伙犯罪和营私舞弊作斗争措施》的总统令的执行情况以外,将调查发放向境外出口有色金属、稀土元素、原材料的许可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违反发放许可证制度的人员将受到最严厉的制裁。
将检查国家管理机关下属的各种企业和经营机构的活动,以查明是否存在营私舞弊,不按规定利用国家资金和资源,领导工作人员非法参与经营活动等事实。将检查在国际旅游业方面实行专利许可证、进行国家调节的工作情况,调查国营企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国外公费出差的情况。
除此之外,还决定在一个月内采取措施,维持现在变成自发的贸易场所的街道、广场和公园的秩序。总统指示对电影院、影视厅和其他举行文艺演出的地方进行经常性检查,“不允许放映宣传暴力、恐怖和黄色的影片,不允许公开展示这类活动”。
为了对这一命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成立以总理捷列先科为首的业务小组,小组成员有:国家顾问、总检察长,国家安全委员会、内务部、哈萨克斯坦报刊和舆论工具部领导人。
同时,财政部和共和国国家税收检查总局还签署了两个文件。第一个文件——国家工作人员向国库上缴他们由于执行公务从其他国家组织和个人手中得到的礼品的办法细则。根据这个文件,除食品外任何价值500卢布以上的礼品都应上缴为国有。第二个文件——在国家权力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在国家财产私有化进程中得到国家财产的人员申报个人家庭财产状况办法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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