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震撼世界的大事件(八)
一九一二年冰海沉船
1912年4月14日晚10点20分,当英国的巨型远洋客轮“泰坦尼克”号在其驶往美国的处女航途中撞上一座冰山时,服饰华丽的乘客们正在豪华的舞厅内,在爵士乐队的伴奏下翩翩起舞。4个小时之后,“泰坦尼克”号沉入洋底,出事地点在纽芬兰的大浅滩以南95英里。866人——其中多为妇女与儿童——爬上了救生艇得以生还,但另外1513名乘客与船员却葬身大海。要是有足够的救生艇,本来是可以救出更多生命的。但可悲的是,船上的救生艇只能容纳1178人,而船上却载有2244人!
《纽约时报》的大字标题称:“轮船公司的经理甚至在轮船沉没之后仍坚持说它是不会沉的”。他抱有这种信念也不无道理,因为船身用板壁分隔成16个密封舱室,即使有4个舱室进水,她也不会下沉。然而“泰坦尼克”号在与巨大的冰山相撞时,其右侧撞出一条长达300英尺长的裂缝,有5个舱室破裂。这意味着情况严重。他立即用无线电向外发出遇险求救讯号。当时,荷兰轮船公司的客轮“加利福尼亚人”号就在离“泰坦尼克”号仅20英里的洋面上,但由于当时船上没有报务员值班,它未能收到“泰坦尼克”号的求救讯号,因此它连停都没停就开走了。“泰坦尼克”号在次日凌晨2点20分沉没。在纳德轮船公司的“喀尔巴希亚”号在“泰坦尼克”号沉没后1小时20分钟赶到出事地点,将飘浮在海上的幸存者搭救上来。
1913年在伦敦召开了一次国际会议,通过了国际海上生命安全条约。条约规定:每次航海,都必须进行使用救生艇训练;船上24小时都须有报务员值班;必须为船上的每一个人提供救生艇座位。
(八)“泰坦尼克”号船长E·J·史密斯和遇难的乘客伊萨多·斯特劳斯、约翰·雅各布·阿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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