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化学武器条约要点
【法新社巴黎1月12日电】题:化学武器条约要点
100多个国家13日要在此签署的化学武器条约包括24款,目的在于消除全球化学武器。
根据条约,签约国将:1、禁止使用、生产、购买、储存和转移各类化学武器;2、10年内销毁本国境内或丢弃在别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延长至15年;3、将所有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拆除或转作他用;4、提供关于各自化学武器库、武器装备及销毁计划的详细信息;5、保证不把除莠剂、防暴剂等化学物质用于战争目的。
根据条约总则,这一广泛性条约将在65个成员国批准6个月之后生效,但各成员国批准时间不得晚于两年。
条约中还规定:
1、紧急援助受到化学战争威胁的成员国;
2、促进国际贸易以及化学工业领域内的技术和经济合作;
3、由设在海牙的一个机构经常进行核实。这一机构包括一个由所有成员国组成的会议、一个由41名成员组成的执行委员会和一个技术秘书处。
核实工作由国际小组进行,对化学工业各个层次、民用或军事、已宣布或尚未宣布的设施进行核查,甚至包括随时对任何地点进行“质问式检查”。
如果违反条约,该机构可以要求成员国予以纠正,惩罚该成员国或者给予制裁;如果违反条约造成很大威胁,该机构可与联合国大会及安理会联合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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