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报文章:中国的金融体制需要调整
【英国《经济学家》12月12日文章】题:中国的金融体系需调整
1993年的某个时候,中国蓬勃发展的经济将会开始出现危险的过热势头。上一次在1988年中国几乎着了火,政府实行一项严厉的紧缩计划才控制住了通货膨胀。乐观派说,这一次与上一次不同,因为自那以后中国经济政策已变得很宽松。但是,最需要改变的那部分经济部门还没有进行足够的改革,它的金融体系仍然是一个中央计划体制。
1978年刚开始进行经济改革时,中国只有一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不仅充当中央银行,而且还充当中国唯一的一家商业银行。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只不过是政府的出纳员,机械地执行着国家经济计划下达的投资和信贷命令。家庭储蓄额很小(家庭在银行的存款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此外,当时只有一个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即国营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资本市场。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只起中央银行的作用。有6家商业银行(它们共有12万个分支机构),几个地区银行,以及城乡信用合作社,其分支机构共有6万个。目前中国的储蓄额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为38%,属世界上最高的储蓄率之列,而且大部分是家庭自愿存款。在1978—1991年间,家庭银行存款总额实际增加了15倍多,现在达到了1.2万亿元(合2105亿美元)。
但是,在工业方面非国营公司的产值现在已占工业总产值一半的时候,国家银行仍然控制着全国85%以上的金融资产。
许多中国经济学家认为,目前银行放款无望地同政府的产业政策缠在一起。他们说,促使工业公司注意市场信号的唯一办法是迫使它们到资本市场上去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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