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工商时报》文章认为:年终奖金是福利不是激励
【台湾《工商时报》1月2日文章】题:年终奖金是福利还是激励?(作者刘猷彦)
岁末寒冬,又到了几家欢乐几家愁的时候。年终奖金往往是上班族辛苦工作一年后的期待。怎样的发放方式才算合理?身为上班族的你不能不知。
收到年终奖金,当然是件愉快的事,尤其是辛苦了一年,有了一笔大的收入,也算是对自己及家人有所交代。不过,有时这笔收入未达到各人的预期时难免会令人失望,因此“几家欢乐几家愁”的现象就会出现。
据劳委会表示,由于今年事业单位景气普遍较去年为佳,该会估计事业单位年终奖金发放平均数额应该比去年为多。惟劳资争议件数则与去年相当,约在10件左右,此数据虽然与3年前比较,有明显减少趋势,但为了摆脱每年年终以前劳资关系的危机,劳委会建议事业单位应趁今年劳资关系较和谐之际,及早建立年终奖金发放制度。
根据劳委会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发放年终奖金沿用惯例者占65.3%、沿用公司章程占13.9%、沿用劳动契约占5.5%、沿用团体协约占2.5%,其他12.8%。从这份数据可知,只有一小部分企业采用比较制度化的发放方式。另外,该会也针对1031家企业举行问卷,结果发现年终奖金发放依董事会决议者有24.3%、主管依董事长指示商定者有26.7%、董事长核定占23.5%、劳资会商定占6.7%、其他18.8%。可见大部分企业在决定年终奖金发放标准时,还是采取从上到下、由高层决议的方式,普遍缺乏与员工沟通的管道与诚意,而这也是造成劳资争议的原因。
中华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理事长姚燕洪指出,解决年终奖金发放争议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把年终奖金视为红利,并且明订于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团体协约”,如此才是根本解决之道。不过,此观念的被认知,还有待政府机关、雇主、工会彼此沟通,才能改变传统的作法。
为了厘清年终奖金发放的争议,精策管理顾问公司资深顾问石锐建议,企业主应有年终奖金“是红利不是激励”的观念,排除它的考核、奖励作用,完全视为红利的发放。因为,如果把年终奖金做为考核绩效的手段,则可能落人双重奖励、惩罚的窠臼中,这对员工士气将带来打击。
声宝公司人力资源处处长曹乐斌指出,把年终奖金视为红利,而非老板对下属的考核给与,在人事财务作业上应不是问题,如果有问题则出在老板是否有这种概念。因为以中国人的企业经营观,老板多有高高在上的心态,要放下身段与部属沟通,并舍得拿出盈余,开诚布公与员工分享利润,则还需一段时间做为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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