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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扫黑纪实(四)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3-01-0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本扫黑纪实(四) 日本暴力团组织为维持其庞大的开销,制定了各种严厉的上缴金帮规,除最高层外,其余各级头目及一些下属组员必须按月交纳上缴金。数额根据每'...

日本扫黑纪实(四)


日本暴力团组织为维持其庞大的开销,制定了各种严厉的上缴金帮规,除最高层外,其余各级头目及一些下属组员必须按月交纳上缴金。数额根据每个人在组内的地位不同而定。以稻川会为例,该组织头目分为A(理事长助理)、B(专务理事)、C(常任理事)三级,月上缴金分别为70万、50万和25万日元,以下还有10万和5万两档。稻川会将A、B、C级的范围扩大至基层,所以交纳上缴金的人数在暴力团中最多,金额也最大。每年仅上缴金这一款项即达50亿日元,大大超过了山口组(18亿)和住吉会(16亿)的总额。小宫组长在稻川会内属于B级,除每月需上缴50万日元外,还有诸如婚丧嫁娶及日常应酬等开销,每月的费用都在百万日元以上。
1992年3月,警方公布反暴新法之初,暴力团各组织反应不一,对抗者有之,恭顺者有之。但据内部头目透露,为确保资金来源,仍要介入民事收取各种“保护费”,上缴金依然不准减少。但随着反暴新法的贯彻实施,官民一体奋起围剿暴力团,许多企业和店主纷纷拒交“保护费”,配合警方限制或阻断暴力团的非法收入,这一行动给予主要的几个暴力团组织以沉重打击。
在暴力团的非法收入中,以贩毒和公开赌博获利最丰,占65%左右。但这两项非法行为风险也大,一旦被发现即严惩不贷。因而暴力团的下属组织1992年以来多转向介人民事纠纷及收取“保护费”等风险较小的领域。但正在实施的反暴新法对暴力团的这类行为也已明令禁止,使暴力团下层组员的财路来源受阻。7月6日和10日,山口组,住吉会的暴力团组员终于熬不住,又分别登门索要“保护费”,店主勇而告发,警方立即发出警告,如若再犯将追究刑事责任或罚款。目前,类似的警告已发出近10次。
近几个月来,由于各种非法收入锐减,已有许多组长因完不成上缴金被暴力团逐出门墙。一些暴力团下层组员在内外双重压力下已开始公开指责上层头目,稻川会的一名组长5月29日向警方自首,并提出解散该组的要求。继小宫组长自杀后,6月20日在福冈市,山口组帮的一位组长也因处境窘迫而开枪自杀。两名组长的自杀在黑社会中引起很大震动。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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