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内阁」总辞二月一日生效
【台湾《联合报》1月1日报道】政府高层消息人士说,行政院长郝柏村率内阁总辞的生效日已定于今年2月1日。生效日的选择是以第一届立委的任期届满日为准,显现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的宪政制度意义。而总辞提出后,二届立委行使行政院长人选同意权最快要到2月下旬,这段时间事实上就是“看守内阁”。
政府高层人士说,所谓“内阁总辞”,依我国宪法目前的规定,阁员向行政院长负责,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所以只要院长提出辞职,阁员(指8部2会及不管部会政务委员)都要在辞职书上签名。
政府高层人士说,去年立委选举前郝院长曾多次主动向李登辉总统提出讨论总辞问题,包括准备在执政党中常会中提出讨论,以形成党的决策,但李总统都以安定的理由,未予同意。选举之后,李总统一直未提此一问题。而李总统让省主席连战组阁的意志已透过各种管道不断释出,因此行政院只有自行准备总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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