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扫黑纪实(三)
凡被指定为暴力团的组织,在商业、经济及其他民间活动中,不得以下述11种行为非法牟利:1、利用某些不宜公开的事件对事主索要“堵嘴钱”的行为;2、对企业等不正当地索要赞助、捐款的行为;3、在对方拒绝后仍强行参与转包工程及设置自动售货机等行为;4、以对方欲进入某块地盘为口实,向对方索要“介绍费”的行为;5、在对方进入本团伙地
时向对方索要“保护费”的行为;6、利用高利贷债权的讨债行为;7、替负债不还者无理要求免除债务的行为;8、要求不正当的融资行为;9、在土地交易中充当掮客赚取不正当钱财的行为;10、介入交通事故赚取不正当钱财的行为;11、以商品质量为口实无理索要赔偿的行为。此外,该法还规定,在非官方出面解决各种纠纷时,不得求助于暴力团从中插手斡旋。凡违反以上条款者,将被处以一年以下徒刑或罚款100万日元。
《暴力团对策法》施行的同时,日本警方已决定将山口组、稻川会、住吉会、会津小铁、合田一家、工藤联合草野一家、共政会等10个最大的黑社会组织确认为第一批暴力团(其人员占日本黑社会组织总人数的53%)。
战后四十余年,日本警方曾在1964年、1969年和1975年实施过三次大规模的全国性扫黑行动,但成效不甚理想,甚至还出现了主要暴力团伙如山口组反而乘警方扫黑之机排除异己、扩充势力的后果。此次日本从政府到地方决心通过《暴力团对策法》的施行,彻底铲除日本的黑社会组织。不堪重负的“上缴金”
今年6月1日深夜,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在横滨港用手枪自杀身亡。死者右肩上有樱花和雪花的纹身图案。经查,此人是暴力团稻川会小宫组的组长小宫政芳朗。自杀前,他曾给自己的情妇打电话吐露了自杀的原因:“我已经尝到了借钱难的苦处,与其因借不到钱而丢丑,还不如去死。”虽然自杀行为在日本并不少见,但暴力团组长一级的头目因借钱难而自杀的现象却较为罕见。据了解小宫组内幕的人透露,小宫组长个人及组内的负债已达数千万日元。一位负责调查此案的警察说:“无处借钱,上缴金难以完成恐怕是他自杀的最主要原因。”
(三)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