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最
【香港《文汇报》文章】世界上法律最多的国家:美国。据统计,美国联邦法和州立法合计有100多万件。
时间最长的诉讼:印度的马洛吉·索拉特于1250年就他主持公共仪式的权利一案提出起诉,716年后,他的后代特吉·索拉特获得胜诉。这是世界上有案可查的最长时间的一次诉讼。
最长的辩护词:世界上最长的辩护词是英国的威廉·利阿普约翰于1616年所作的最后陈述。这位仁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一连讲了45天。
最长的法庭辩论:世界上最长的法庭辩论是英国的亚瑟·奥顿伪造证据案的辩论,从1871年5月11日至1874年3月18日,历时两年零10个月。
最短的宣判:英国爱丁堡于1977年3月1日审理某飞机师触犯空中条例案,因案情十分清楚,所以整个审判法官只说了两个字:“无罪!”历时7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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