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共和国公布宪法草案
【美联社巴格达27日电】巴格达报纸公布的宪法草案规定:“一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切公民不论种族、出身、语言、宗教和信仰,都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信教、信仰和言论自由应加以保障,并以法律予以规定。个人自由和财产的神圣性应加以保障,除公共安全利益需要之外,不得加以侵犯,并应以法律加以规定。保障宗教自由和尊重各种宗教信仰,如果它们不违反法律,而且同公众道德不矛盾的话。”
【合众国际社巴格达27日电】伊拉克革命政府今天颁布了一项临时宪法,它规定要实行土地改革和尊重私有制。
新宪法是由卡塞姆总理在当地时间清晨一点四十五分宣布的,由代理内政部长阿里夫在电台宣读。
成立至今已有十二天的政权使伊拉克不再是西方的可靠盟友,而走向中立和泛阿拉伯主义。这个共有三十条的宪法的宣布是它迅速巩固权力的努力中的一个最新行动。
宪法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关于土地改革一条。虽然早在1945年就答应要分配土地,但是后来一直没有实行,这成为人民对于努里·赛义德所统治的君主国的主要不满。
新宪法第14条说:“农业财产受到限制和节制。农业财产所有权在通过法律加以改变以前继续不变。”
关于私有时产制一条说:这种私有制将受到“尊重”,“除非为了公共利益和予以适当赔偿”不会予以漠视。
它又说,旧政权的法律在制定新法律予以废除之前继续有效,新政府的一切法令有法律的效力。
虽然宪法没有提到政党,“消息报”的宪法消息标题是“一个人民,一个政党”。这使人相信会采用一党制。
卡塞姆昨天晚上表示会采用这个制度,当时他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将允许好几个政党进行活动,但是它们将就“统一”行动进行协商和取得协议。
宪法并保证少数民族库尔德族可以参加政府和公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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