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三等物价一级
【台湾《中国时报》11月18日文章】题:薪水三等物价一级!
走在街头,当你看见动辄数千元一套的衣服,上万元一桌的酒席,比原产地贵一倍以上的进口家电用品、化妆品比比皆是时,怎么不使居大多数的上班族要感叹,为何自己领的是“三等薪水”,“享受”的却是“一级消费”?
为什么在政府降低关税、台币大幅升值之后,我们的厂商仍然不愿充分反映成本,降低以嘉惠消费大众?
经济部《物价督导会报》今年9月完成的调查报告,以“非贸易财以及“贸易财”这两种财货交易性质,为大众“释疑”。
1、非贸易财方面:报告指出,台湾受地狭人稠的地理条件限制,土地价格居高不下,商家自然将房租、税金等成本,转嫁到商品的价格上,也就是“凡属高价位商品或劳务,皆与土地价格偏高息息相关。”
报告中更承认“台湾房地产、大型风景区、高尔夫球场及蔬果、米、糖等产品价位,都比国际水准高”,并判定这些土地密集式的生产财货“甚难藉国际贸易或其他市场开放措施,而与国际价位齐平”:换句话说,是“先天不良”。
2、贸易财方面:该报告认为,台湾的可贸易财(国际贸易商品)的价位已因自由化的冲击,“逐渐接近国际水准”。
台湾物价高,是很多人都有的感觉。我们的民生必需品如米、糖等,连《物价督导会报》都承认比其他很多国家都高,但消费者在资讯不足、无从比较的情况下,长年来都以为,“就是这种价钱啊!”难怪荣总营养室主任章乐绮无可奈何地说:“只有在国外呆过和清楚其他国家物价水平的人,才能深深体会,我们的消费者被‘剥削’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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