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一份遗嘱体面地死去
【德国《世界报》11月4日文章】题:立遗嘱体面地死去
一旦得了不治之症,就立一份遗嘱,由官方登记注册,反对人为地延长生命。越来越多的丹麦人采取了这种做法,妇女则尤其如此。据哥本哈根医院10月1日设立的登记处负责人扬·阿格尔斯滕11月3日说,每天来登记的人约达300名,比预期的要多一倍。迄今已经接受的遗嘱已达6660份。
5月份,丹麦议会以98票对5票决定,得了不治之症的公民,可以通过发表书面的声明来结束为延长生命而进行的治疗——如进行人工呼吸。病人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愿望得到止痛药,尽管这样做会加速病人死亡。
这个新的登记处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为的是防止第三者滥用“立遗嘱体面地死去”的可能性。例如,立遗嘱者在交出自己的“遗嘱”后,必须等待医院的证实,而在遗嘱生效之前,他们必须等3周的时间。
哥本哈根这个登记处一天24小时都有人来登记。如果得了不治之症的病人本人已不能对治疗表示自己的意见,那么,登记处在履行一种安全手续以后就可回答为这些病人治病的医生的询问,病人是否已经立下了“遗嘱”。
在迄今已经登记的人中,50%以上是妇女,比男人多,她们大多数是50—80岁的老人。心理学家英格尔·托尔斯鲁普在一次向记者发表的谈话中说:“这个年龄段的妇女能够比男人更好地正视这些事情,她们能够比男人更好地为死亡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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