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多种经济成份之间矛盾
【香港《明报》11月16日文章】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容许多少私人经济(作者郑毓盛)
赵紫阳在“十三大”的报告中重点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看法,并以此作为其他政策的基石。报告说“初阶论”的第一个含义是中国社会已是社会主义,论据是公有制经济占了主导地位。
问题是,报告说初级阶段要经历上百年的时间。只要政策上不限制,私有经济就不会停留在原地,越发膨胀,这又会否威胁到公有制的主导地位?
私有制冲击公有制经济,却又是无可避免的。私有制经济的确在某些方面较有活力,甚至可能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但是两者同处于一个经济系统,也有多方面的矛盾,从生产中争夺原料,以至在推销商品中对市场的争夺,两者每每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在再分配政策中,究竟要多给一点还是少给一点私人经济,以及究竟让私人经济拥有多大的扩大再生产能力等,都是不能回避的问题。中国时刻要面对放松和压抑私人经济发展的抉择。
近年国内经济学家喜欢说社会主义经济有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但只是把多种经济成份排列出来,而很少讨论结构本身的内在关系。在这方面,理论的发展倒真正是处于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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