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士谴责彭定康倒行逆施
【香港《星岛日报》10月29日报道】就中英双方昨日公开七封外交往来信件,立法局议员各有不同理解。
民主建港联盟的谭耀宗说,他不清楚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协议”,但已显示中英曾就1995年选举委员会达成谅解,不可单方面推翻,故中方强烈反应十分自然。就是要改变也要向对方清楚解释为何有此改变。他期望中英对政制问题继续磋商,不要各走极端,令社会分化。他认为在磋商过程中,港人意见应予考虑。
此外,对于陈滋英说英国驻华大使的第六份函件,同意英方就选举委员会开列的五大原则及英外相于第七份函件回应中亦称:“我们原则上同意1995年选举委员会的成员是按你建议的安排……”可见两国当时确曾同意了一些事情。
香港民主同盟的李柱铭表示,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些文件都未能构成任何约束性的协议,特别是选举委员会部分,英方只是“原则上同意”,加上“详细内容会在适当时候磋商”字眼,故任何一方也不能强迫另一方执行协议。
启联资源中心唐英年说,文件显示中英双方曾就九五选举安排交换意见,并达成协议,但文件中字眼上有灰色地带,让英方可以有铨释的空间。他认为彭定康应解释为何英方在两年半后再翻案。
香港工会联合会昨夜通过对港督彭定康政改方案的声明,强烈谴责该方案倒行逆施,粗暴践踏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希望港督审时度势,赶快返回与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衔接的轨道。
【香港《明报》10月29日报道】李家祥认为,英方是违反了双方的“理解”和合作精神。他亦质疑英方的诚意。李家祥认为英方引致是次争论,应负起责任。
【香港《快报》10月29日报道】启联召集人李鹏飞指出,从信件中可见,中英双方是存有外交上的协定,因此有关的问题亦应以外交层面解决。若两国仍持有不信任的态度,将不利于本港的平稳过渡。
民主会成员麦里觉表示,港督施政报告中有关九个功能团体的选举方法,在中英双方的信件中从无提及,难怪中方不能接受。
前基本法起草委员兼人大代表廖瑶珠强烈批评港督彭定康在没有完全咨询港人意愿的情况下推出宪制改革方案,已彻底改变香港制度,这种做法极不民主,既不尊重港人意愿,也剥削港人表达的机会。她说:“英方的行为,合作的意思是狡猾的,中方的行为,合作的意思则是诚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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