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集约经营模式的特征
【波兰《共和国报》10月14日文章】题:波兰集约经营的模式(作者波兰著名学者理·图宾)
过分集中的经营模式不会使职工感觉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因而产生漠不关心和疏远的感情。为了克服上述弊病,有必要划分两个领域:经济活动领域和国家行政管理领域。在经济领域,应当使职工集体和每个职工主体化,使他们感觉到是企业的真正主人。重视一般规律及职业特点的全部经济管理原则构成了国家的经济模式。依据波兰第二阶段经济改革实施纲要,它的经济模式具有下述7大特征:
一、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保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与私有制共存。
二、实现计划过程的民主化和社会化(国家计划应当是以在职工集体积极参加下制定的主要经济单位计划为基础的长远发展规划)。
三、在一切有市场的地方,允许自由地确定价格(用市场价格取代合同价格)。随着市场关系的发展,将逐步扩大市场价格的范围,但对价格的监督权仍然掌握在国家的手里。
四。国家将不再干预工资形成,但通过税收制度来调节国库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为职工发挥开拓精神和关心企业盈利创造条件。
五、各种经济主体(国家、合作社和个体所有制)将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合同制将是确立经济关系的主要手段。
六、要允许经济组织形式的多元化,包括“自治企业”(这是基本的企业类型)和符合合资企业法的联合企业。股份公司也应确保职工有参加管理的条件。
七、实现社会关系的民主化,以利于职工发挥主动性和事业心。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