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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孤身“公职人员”若过世台当局称大陆遗族不得领抚恤金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7-11-2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在台孤身“公职人员”若过世台当局称大陆遗族不得领抚恤金 【台湾《中国时报》11月20日报道】在台孤身过世的公职人员,其抚恤金可否由大陆遗族支领?铨叙部19日'...

在台孤身“公职人员”若过世台当局称大陆遗族不得领抚恤金


【台湾《中国时报》11月20日报道】在台孤身过世的公职人员,其抚恤金可否由大陆遗族支领?铨叙部19日肯定答复:不可以。
铨叙部有关官员表示,不准的主要理由为:大陆遗族身分难以认定,即使大陆方面提出证明文件,因中共为伪政府,证明文件于法无效。
另一理由是,两岸目前既不准通邮,自然没有管道可以支付抚恤金。
据了解,铨叙部此项答复,是针对某单位的询问。该单位日前间接接获大陆某人民来信,指出其亲属在台过世,大陆遗族可否领取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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