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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一体化之旅(六)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2-10-0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艰难的一体化之旅(六) 六、权力分配 随着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化,欧共体内部边界即将消失,但与此同时另一种“边界”的标定却日显必要。这就是确定共同体和各'...

艰难的一体化之旅(六)


六、权力分配
随着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化,欧共体内部边界即将消失,但与此同时另一种“边界”的标定却日显必要。这就是确定共同体和各成员国的权力和决策范围的界限。6月初,丹麦公民投票反对批准欧洲联盟条约以后,“职权分配”一词成了欧洲舆论的热门话题。一方面,反对权力过度集中于布鲁塞尔的呼声日高;另一方面,欧共体领导人开始喋喋不休地宣传职权分配原则。
今年以来,有人不断指责欧共体委员会越来越变成欧共体内超国家的“超级政府”,大权独揽,到处插手,还批评德洛尔为集权主义者。在各成员国中,担心主权遭削弱、宪法尊严受威胁的情绪都有增长。有报道说,削弱成员国权限的倾向尤其妨害小国。据传,欧共体委员会曾秘密讨论,一旦扩充成员国后,就取消小国轮流担任欧共体主席的权利,并改组欧共体委员会结构,使所有委员都改称“部长”,丹麦否决条约据称就与此直接有关。英国之所以在扩大成员国问题上表现格外积极,就是意在使欧共体变成较为松散的联盟,从而导致成员国保留较多主权,堪称以扩大制约深化。
职权分配这个新概念,据说由德洛尔所发明。在里斯本首脑会议闭幕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德洛尔长时间不厌其烦地解释职权分配原则,显然是想借记者之笔去安抚欧洲舆论,不必惊慌,共同体用权将有章可循。
关于职权分配原则,欧洲联盟条约作了如下表述,共同体除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外,也可在下述情况下发挥作用,即某特定行动目标已无法由成员国充分实现,而鉴于该行动之规模与影响,却可由共同体顺利达致。
欧共体一份权威刊物指出,职权分配原则实际上确定了共同体、成员国和地区三级权力机构的关系,三级都不应以任何借口超越自己的权限。德洛尔大谈职权分配原则很让英国鼓舞了一阵子。但是在抽象概念的背后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英国力避共同体立法超出有关单一市场商品、劳务、资本和人员自由流通的范围。这是一种仅仅针对市场的职权分配。而法、德等国和德洛尔等欧共体官僚所主张的却是,确定中心与各成员国在联盟框架中应或不应采取行动的范围。这是一种全面的职权分配。
虽然都举起了职权分配的旗帜,但却各有所图。法、德等欧洲派以及德洛尔等人旨在缓和丹麦的“不”对一体化进程造成的冲击,使批准条约程序按计划顺利进行。而英国政府则意在堵住满腹狐疑的保守党议员的嘴,表明欧洲联盟条约反映了英国的欧洲观。(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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