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报》报道:内地西北五省各出奇招吸引外资
【香港《明报》9月21日报道】题:西北五省各出奇招争外资“政策大战”(记者席扬)
在于昨天结束的“中国西北地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期间,甘肃、宁夏、陕西、青海、新疆及西安五省一市,纷纷向外界“推销”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开展了一场西北地区的“政策大战”,各出奇招招徕外资。
由于今年早些时候,国务院批准内地省会城市向外开放,享受沿海特区政策,西北5省及本次洽谈会所在地西安市,纷纷修改、制定各自的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力争“人有我有,人无我有”,以便在与邻省的吸引外资竞争中尽占优势。
洽谈会举办城市的西安市,推出会前一周才通过的《西安市实施开放城市政策的若干办法》,共有60条,其中提到允许外商经营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旅游、广告等第三产业;外商从投资企业将所得的人民币利润转为本企业投资或转向市内其它项目投资,经营期5年以上增加注册资本的,可享受外汇投资的同等待遇。该政策还将为引进外资的国内“中介人”设立奖金,按外商实际投资额的0.5—3%一次性奖给人民币并免税。
陕西省的优惠政策18项共27条,提出外商投资办一般生产性企业,在合同期50%的时间内免收土地使用费,以后按国家标准减半征收;在西安市则为经营期开始起的60%时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青海省则提出可组织本地产品出口,把所得的地方留成外汇调剂给外汇短缺的外商投资企业。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地方所得税可免征7年,以后8年内减半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免征房地产税10年。另将拉来外资“中介人”的奖励提到3%。
甘肃省规定,即使是非生产项目的外资项目地方所得税可“免一减二”,减少均为50%;外资企业每出口创汇1美元,由地方财政给5分钱人民币内陆运输补贴,并在电费上可比现行电价每度减收4分钱人民币(每度电费人民币只需1角)。
宁夏银川市开发区规定所得税可“免五减五”,地方税全免,在今年底前于开发区买地建厂6万人民币一亩内含土地费配套费。
新疆给予外资享有和独联体自由易货贸易权,为货进口减半征收进口税,进口建设用机械设备和其它基建物资免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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