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要求「指定工厂」实施节能计划
【《日本经济新闻》8月25日报道】日本通产省要求全国的工厂从1993年度起实施节能计划。通产省将主要要求节能法规定的“指定工厂”制定节能计划。指定工厂主要是钢铁、化学,水泥、纸和纸浆这4种材料行业的工厂,全国约有3100家,这些工厂的能源消耗占产业界能源消耗总量的70%。此外,办公楼和商店也将成为被要求实施节能计划的对象。
当认为一个工厂的节能计划达到一定标准时,国家将协助其完成这项计划。具体地说就是,要求大藏省创立资助制度,即通过减税或从日本开发银行获得低息贷款等方式来资助一部分用来扩充生产线和购买新设备等。
除此之外,通产省还将利用在本月底汇总的综合经济对策,扩大《促进能源需求结构改革投资税制》指定的对象机器,以便通过减税的方式来援助引进对节能有用的机械设备。通产省已向大藏省提出,除目前指定的太阳能发电装置和利用废热的锅炉等225个品种外,还要增加约60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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