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载文谈我妇女在国家中的地位
【本刊讯】“纽约时报”5月19日刊载理查德·休斯从香港发来的题为“在毛泽东政权下的中国妇女的详细情况,她丢了缠脚布,得了男人的皮靴”的文章说:共产党中国的妇女已经解放了,但是,是有代价的。从外表上夸张地说,她已获得了同男人一起守卫、凿井和开拖拉机的平等权利,这是不公平的。
她们的这些活动都是惊人积极成就。其他成就包括:在积极方面的有投票权、目前三百万女工的同工同酬和在五十岁退休时可以获得原工资的50%到70的养老金;在消极方面是摆脱了旧社会制度的陋习,如强迫结婚,传统的婆婆的专横,“淫荡的”上海的败坏人性的女孩娼妓以及旧式纱厂和工厂中的难以形容的奴隶劳动的工作条件。
当然,这些都是有益的进步,但是,这必须从亚洲而不是欧洲的标准和价值来看。有种悲惨的批评认为,看来是妇女们牺牲了所有女性的标准和价值,被剥夺了所有人类的自由和个人的欲望的代价,才获得了这些进步。
正如毛泽东严厉地指出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但是在中国,对一个妇女来说,这成为命令她从这个笼子走到那个笼子里去,放弃女性的本性和利益,甚至于外表;工作时穿一身单高蓝制服,看上去像一个男人,这样才算一个“进步”的人。在旧笼子里,她的脚可能是缠着的,而在新笼子里,她穿着特别大的男式靴子。
的确,就像在莫斯科一样,北平有迹象说明,这个政权正在开始认识到,解放曾经是或者现在是太严格了。有一种束手束脚的运动,要唤起妇女对简单的服装、朴素的新的式样和比较鲜艳的颜色的兴趣,可是,这个运动进行得很不带劲,还没有得到广大的进步妇女信任。
工厂里的女孩子可能被宣布为模范工作者,墙报上贴着她的拖着辫子的(或者剪着短头发的)青春的而没有女性味道的照片。小小的女售货员可能突出地成为她所在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支部的执行机构内的成员。
在理论上说来,任何需要或者不需要熟练技术的工作部门,现在对妇女都开放了大门——不仅工厂内如此。可以看到解放后的中国母亲,身上穿着军装,背上背着背包,手上抱着孩子。
女工作人员生产时有八星期的休假,照付工资。在工作的时候,如果小孩必须带到工厂放在哺乳室里的话,母亲每隔四小时可以离开三十分钟去哺乳她的婴儿。有些人说,这种妨碍生产的现象,是促使毛主席最近决定支持有组织的节育的部分因素。
共产党的新婚姻法条例中规定,夫妇有责任彼此相爱和睦同居,共同从事有益的生产和彼此帮助建设新社会。条例还规定妇女在婚后可以保留自己的姓名——这已是常事。多妻制和蓄妾制已经废除——虽然在英国殖民地香港,由于中国的古习相传,仍旧盛行着这两种制度。其他还有一些改革,像废除幼年就代孩子订婚、严禁溺婴等等。
近来中国报纸上大量出现的党的揭露性文章和官方的警告文章中,说明滥用婚姻法的事件是很普遍的。审判人员被责备在判决(双方协议的)离婚案时太随便。看来在乡村中有很大一部分婚姻,仍旧是由父母或者媒人非法包办的。
现在还不可能估计中国母亲们的解放——以及她们的走向工厂——对于中国传统的亲密的家庭生活会有些怎么样的影响。有些西方观察家认为,打破家庭关系是北平政府的一种故意的政策行动,重要性仅次于提高工业生产。但是,据客观的评价,必须承认,今天共产党表面上的宣传是很重视照顾家庭和睦的风纪和忠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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