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国统会”讨论“一个中国”的涵义
【台湾《中央日报》8月2日报道】国家统一委员会昨天经过热烈讨论后,对“一个中国”的涵义,作成“一个中国,两个地区,两个政治实体分治”的结论,并修正通过三段说明文字。
一、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
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以后,台湾将成为其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
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
二、民国38年(公元1949年)起,中国处于暂时分裂之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乃为客观之事实,任何谋求统一之主张,不能忽视此一事实之存在。
三、中华民国政府为求民族之发展、国家之富强与人民之福祉,已订定《国家统一纲领》,积极谋取共识,开展统一步伐;深盼大陆当局,亦能实事求是,以务实的态度捐弃成见,共同合作,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个中国而贡献智慧与力量。
国统会昨天上午在总统府举行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由兼主委李总统登辉先生亲自主持。
国统会执行秘书邱进益在会后表示,经过国统会研讨后,对“一个中国”的内涵虽已有共识,但仍认为两岸事务性的协商,最好不要涉及政治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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