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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星岛日报》报道:中国黄金走私何以禁而不绝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7-11-1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纽约《星岛日报》报道:中国黄金走私何以禁而不绝 【纽约《星岛日报》10月29日文章】题:黄金走私歪风 黄金走私,目前已跃升为中国大陆向海外(主要是港澳)走私物'...

纽约《星岛日报》报道:中国黄金走私何以禁而不绝


【纽约《星岛日报》10月29日文章】题:黄金走私歪风
黄金走私,目前已跃升为中国大陆向海外(主要是港澳)走私物品中最大宗的一类,虽禁而不绝。
海外的黄金是自由买卖的。而国内的黄金是不准自由买卖的,必须由国家统一收购。
中国每年生产的黄金,有三成、五成甚至七成以上,通过私人渠道流到了黄金私贩手中。
有人作过一个并不保守的估计,目前大陆的黄金年产量居世界的第四或第三位,但至少有一半,落到了个人手中。
大陆当局大力加强了国家矿局对金矿的开采,并进口了数千万美元的采、选矿设备。由于大陆的劳动力价格便宜,所以,尽管用陈旧的手工采金效率极低,但抵算起来,仍有丰利可得。据冶金工业部的一位官员透露,目前大陆至少有100万名个体掘金者。可惜,这些私人淘金者所得之金,90%都流到了走私者手中。
私贩用官价或略高于官价一、二成的价格,从私人淘金者手中购得黄金,然后经辗转偷运到闽、粤沿海,卖给台湾渔民,或者经深圳的罗湖海关及珠海的拱北海关偷带出境。
由于海上交易及陆上偷运出境,都非产地的偷运人士,故走私的黄金,中途还要转一次甚至二、三次手,各人食一点利,结果虽无倍利可得,但总数仍较丰厚。故虽然大陆警方很严,在产地成立缉私队,在铁路沿线各站突击搜查,在沿海布防,但乐于此道而不疲者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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