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报》批评厦门发售股票造成混乱
【香港《明报》6月26日社论】上星期六厦门特区4家企业首次公开发售股票。数十万本地人及外来者在26个地点通宵轮候购买“股票认购申请表”。有人雇请民工或学生代为轮购,一个晚上的排队酬劳高达150元。随即出现“倒卖”,每张申请表价格被炒到七八十元。
民众踊跃认购股票是“第二轮改革开放”范围内的好现象,但厦门特区安排“发放认购申请表”这样一件简单事,竟搞出一场劳民伤财的、充满不合理情况的“盛况”,则肯定是坏现象。
认购股票是香港人很熟悉的事。一般是由承办的机构事先在多处(比如汇丰各分行)免费发给“股票认购申请表”,申请人填写表格,每张申请表认购股票数字可大可小,然后将表格连同认购股票的银码抬头支票,在限期前交回;承办机构先将支票过户,然后按申请股票数量分为若干级次;抽签后,按比例对中签者配售股票,对其他申请者退还原款。这样简便合理的办法,不会造成几十万人排队的‘‘盛况”,也不会出现一张申请表‘‘炒”到七八十元的奇闻。
也许有关当局会说,如果申请表免费供应、并且不限数量,会有人大批拿走。如果在厦门可能有这问题,那么承办机构规定“不限数量供应、但每张收回印刷成本”的办法,也就是了。现在的办法是每张申请表卖5元,并限购5张。而且显然每张申请认购股票数字相同,同时又不要求缴回的申请表附有认购数额的支票。这有一点像把申请表当作“马票”一类的有奖彩票来卖,实在很不合理。
厦门特区发行“股票认购申请表”造成混乱,反映出一个不可忽视的大问题:中国的机构对新事物的学习能力相当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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