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受理大陆专业人士团体赴台访问申请
【台湾《中国时报》6月11日报道】教育部10日表示,即日起受理大陆专业人士以团体方式申请来台参观访问,同时将以专案方式核准其从事营利性演艺活动。
据了解,教育部将聘请专业人士组成审查小组,审查标准以不影响国内演艺团体,以及大陆演艺国体具观摩价值为基本原则。
教育部指出,演艺国体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音乐家、画家、模特儿、乐团、戏团、合唱团、演员、歌星等,将由社会实际需要,以及是否对本地活动造成影响等因素来考量,做为审查核准来台的参考依据。
演出场地以文化社教机构为限,在台停留时间以两个月,每年一次为原则,团体一律不得延期且需全员同时离境,个人来台者如有特殊情形,经申请核准,行酌予延长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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