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净盈利评估股价(二十二)
对于股票价格的评估,大部分投资人一向以股息为标准。因此衡量股价的依据,多以每股股息或周息率为主。欧美的证券市场,却多以净盈利为标准,衡量股价的高低,则多采用每股净盈利或本益比(PE)。
投资人或者过于重视“落袋主义”,所以只看股息,而忽视净盈利,或者由于企业经营者对于留存在公司内的股东权益,并未替股东作最有利的运用,所以投资人宁愿以股息的形式自个儿带回家,而不愿以净盈利的形式留在公司“滚雪球”。
事实上,上市公司所赚的净盈利,不论采用保留盈余方式,或者转作资本化方式,或者当作现金股息派发方式,或者转增资配股方式,都是属于股东所享有的权益,基本上并无区别。
欧美国家的证券投资人,由于税务的考虑,多半希望上市公司将盈余保留在公司内,以免派发时必须缴纳所得税。有些成长性极佳的公司,净盈利可能每年都相当高,却好几年未分派过股息,这种或长公司的股东,所获取的投资利得,可能高达原来投资额的数倍、甚至数十倍!类似这种情况的成长公司,如以股息来衡量其投资价值,岂非为零?
还有,股息有些并非属于当年度盈余的分派,而是将历年的财产拿出来,或者有些是资产重估分派出来的“虚数”!所以,投资人不妨改变观念,以净盈利来评估股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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