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系列报道(之十一):地球首脑会议面临的争议与分歧
【日本《世界经济评论》杂志5月号文章】题: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争议问题及日本的立场(作者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筹备会议的日本政府代表赤尾信敏)
今年6月3日至14日将在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这次被称为“地球首脑会议”的规模空前的大会计划通过下述3份文件:写入旨在解决环境问题各项原则的“地球宪章”;长达数百页的“21世纪日程”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此外还将签署两个条约:“气候变化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防止地球暖化问题
地球暖化问题是全球环境问题中最重要、最急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联合国决议而成立的关于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自去年2月起已就此进行了5次讨论,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下述几个重大问题上有关国家间仍存在严重对立。
第一,关于控制二氧化碳及其它废气排放量问题。日本和除美国之外的其他发达国家提出了一项“到2000年之前各国都把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控制在1990年的水平上”的提案。但美国却表示反对,其理由是实现这个目标所需的成本太高,而且能源和汽车等行业也不能接受。美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占世界总排放量的1/4,因此它的态度至关重要。
第二,关于资金合作及技术转让问题。在资金合作问题上的最大争议点,是设立新的基金还是不设新基金而充分利用以往的机制。发展中国家同意前者,发达国家赞同后者。
在技术转让问题上,尽管所有的国家都认为必须实行技术转让,但发展中国家主张“应实行优惠的、非商业性的转让”,而发达国家方面则提出,由于这些技术主要是民间企业所有,因而难以满足发展中国家提出的要求。
第三,关于保证履行公约义务的方法。很多发达国家赞同日本提出的“保证与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即设立一个审核机构。但发展中国家对此表示为难,他们担心这种严格的报告制度和审核方式很容易成为发达国家及国际机构干涉本国经济开发及能源政策的借口。
此外,在保护生物的问题上,发展中国家根据国家主权论,主张限制发达国家企业对遗传因子资源的任意开发,而美国等国家则主张自由开发遗传因子资源。环保与开发问题
为筹备地球问题首脑会议而成立的筹委会,从1990年8月到今年4月,共举行了4次谈判。特别是在最后一次谈判中,各国代表对地球宪章、21世纪日程以及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文件的内容都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各国在具体的方法、手段和侧重点上出现了意见分歧。这主要表现在下述几点:
一,总的看来,发达国家更注重全面的环境保护,而发展中国家则主张优先考虑经济发展,他们提出:发展中国家有开发的权利;所有环境对策所需要的资金均应由自产业革命以来的200年中给地球造成污染的发达国家负担;发达国家应改变现有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二,关于资金合作问题,发展中国家方面的核心要求是:①实施21世纪日程所需要的资金不能与政府开发援助资金混为一谈;②设立新的基金,并在新设基金的运用方面充分反映发展中国家的意向。发达国家方面同意改善环保用资金的使用方法,但不同意设新的基金,主张充分利用地球环境贷款和政府开发援助资金。
三,机构问题。以日本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认为,联合国的组织机构已经相当臃肿,没有必要每召开一次大型国际会议都增设秘书机构,如果为适应新的需要非设不可,那就应撤消以往的旧机构,即“废旧建新”。但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在联合国的分担费用少,因而同意新设秘书局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等新组织机构。利害关系错综复杂
从上述谈判、磋商中所反映出的问题来看,各国、各集团间的利害关系错综复杂,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首先,环境问题的基本性质仍是南北问题。对以消除贫困和发展经济为当务之急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次环境问题会议具有双重含义:一是为促进开发而谋求得到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援助的好机会;二是谋求设置与世界银行这类在发展中国家尚无发言权时代产生的国际机构不同的、更透明、更民主的新机构的好机会。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要利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机会,建立起实现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新机制。
其次,具有南南问题的侧面。尤其是在防止地球暖化的问题上,如果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公约,那么到21世纪末时,南太平洋、加勒比海和印度洋上的一些岛国就将因海水水位上升而无法生存。这些岛国已组成小岛国联盟,与对他们的要求采取消极态度的中国、印度、墨西哥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的大国之间,产生了根本性的利害冲突。
再者,也是一种北北问题。不仅在限制废气排放量问题上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的态度大相径庭,而且在如何运用地球环境贷款等问题上美国、日本、欧共体和北欧等国之间也存在着微妙的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谈判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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