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调不一矛盾迭起
【台湾《新新闻》周刊5月3日一期文章】题:陆委会与海基会摩擦事件始末(作者徐青云)
目前,海基会和陆委会间的关系,有明显不愉快的气氛。
3月间,陆委会正式行文海基会,将两会间的《运作关系处理原则》明文化,此举引起了海基会内部的反弹,甚而连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也有辞意的传闻,这份处理原则的曝光,再一次将陆委会与海基枱会的运作关系问题浮上枱面。
据侧面了解,陆委会这一次正式行文海基会,是因为陆委会希望两会间的运作朝向制度化的模式。但海基会的看法是,他们现行的运作方式并没有偏离当初签订的契约,而且这份处理原则的部分内容,也和契约规定的不同,如海基会是一民间团体,陆委会则要将海基会定位在“准行政机关”的角色,显然和当初成立海基会的用意不同。
《运作关系处理原则》共有9条,其中有一条规定,海基会的会务运作,由秘书长依照董事长的指示办理。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董事表示:“这个规定分明是针对现任副董事长陈长文而来的。”据透露,陆委会是对陈长文有意见,但是,对于海基会的一些举动也不认同,因此,才会在不希望人治而朝向制度化的前提下,先有研拟《海基会监督条例》草案,后又有《运作关系处理原则》的行文。
提起陈长文,不只是陆委会,不少立法委员也曾对他在海基会的角色多所批评,但是,这种种外界的压力都影响不到陈长文。陆委会内部就曾有人说:“陈长文有郝柏村撑腰,当然不会把我们放在眼里。”
因此,去年底,陆委会完成《海基会监督条例》草案,海基会事先没有被告知过。陈长文辞去海基会秘书长一职后,陆委会就行文海基会9条原则;对海基会而言,监督条例立法通过,民间团体改成“准行政机关”后,连辜振甫都必须要去立法院报告,一位海基会主管认为:“该约束和规范海基会的问题,在契约中都有了,不应该再有什么约束了。”
“九原则”把陆委会和海基会间的运作摩擦引爆,但是,两会间的步调不统一却是存在已久的事实。
在陈长文任秘书长期间,陈长文曾向陆委会当时的主任委员施启扬反映,认为事务性的工作应该要加快脚步处理,但施启扬却认为,等准备工作充分做好后再出发也不迟;在两岸经贸往来上,海基会认为身为一个民间单位,可以做不少事,以两岸商标的问题为例子,海基会一直希望能有较具体的政策保护,但陆委会却说,只要海基会做陆委会委托的范围就可以了。海基会一位主管指出:“要我们配合政策,但又看不到政策,又没有主动权,能做的太少了。”
今年初,海基会针对两岸文书验证和打击海上犯罪问题,要求和中共对口单位海协会举行会谈,但是,陆委会认为,海基会已去过大陆,又无法达成陆委会交办的任务,因此要求全面重新评估和规划后再说;2月间,海基会有意邀请大陆国剧名伶梅葆玖和袁世海来台,陆委会认为,海基会应多做些正事,这些文化交流任何团体都可以邀请,海基会不应该“大才小用”;最近,海基会邀请大陆新闻记者来台采访一事,陆委会并不以为然,希望海基会“不要角色混淆,做些不该做的”。显然,陆委会和海基会间的默契还有待培养。
【台湾《联合报》5月8日报道】引起海基会、陆委会关系紧张的两会关系运作九项原则,将以增加备注说明作为最后的解决方式。海、陆两会也在昨天原则决定,日后将加强沟通。
海峡交流基金会昨天下午举行第七次董监事会议,连日来引起两会不同见解的《两会关系运作处理原则》,成为讨论重点。海基会董事几乎都认为所谓“陆九条”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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