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别大师的作品(四·完)
自画像是伦勃朗作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地反映了他不拘泥传统准则的风格。他已不那么注重满足富人们的要求,而按自己的想法随意作画。1665年的《自画像》是他在近60岁时画的,被认为是他成熟时期的力作之一。艺术的商业价值
美国研究伦勃朗的专家斯维特拉娜·阿尔珀斯认为,伦勃朗是第一个认识到一幅画具有与一座房子或一艘船相同商业价值的艺术家。1642年,一位公证人在有关伦勃朗的财产调查报告中提及他的身份时写道:“伦勃朗,阿姆斯特丹的画商。”
阿尔珀斯将伦勃朗与美国现代美术家沃霍尔相提并论。沃霍尔为了抬高自己作品的价格,经常重新买回已卖出的作品。伦勃朗也曾采取过类似的做法。一次,一位意大利贵族向他定购一幅荷马的画像。
画完成后交给那位贵族时,那位贵族却认为“只完成了一半”,要求伦勃朗画完。伦勃朗说,只有再多付钱才能“最终完成这幅画”。贵族又付了一笔钱,伦勃朗就根据他的意思对该画进行了修改。
伦勃朗对自己的作品采取了这类很荒唐的做法,并在学生的作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出售和倒卖作品。这位“有经济头脑的画家”因此积累了大量财富,然而他不善理财,最终还是破产了。
伦勃朗是位善于运用画笔、颜料和光线,并能牵动人类灵魂的大师。他是位传奇人物,他的作品成为值得人们永久借鉴的范例。本世纪初出版的关于摄影的专著就谈到,要将寻求“伦勃朗风格”作为目标,以便完善运用光和影的技巧。1885年秋,凡·高同一位朋友一起参观了刚落成的荷兰国家博物馆。他在《犹太新娘》一画前住步不前,久久不肯离去。后来,这位朋友重述了凡·高当时讲的话:“你会相信吗?我宁愿少活10年,也要在这幅画前呆15天,只吃点面包。”伦勃朗研究所仍在紧张地进行工作,还会将数十幅作品从这位大师的作品目录中删除。
但是,即使判定全世界就只剩下那幅令凡·高陶醉的《犹太新娘》出自伦勃朗之手,我们也会从这种研究工作中获得极大裨益。(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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