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跨国经济机构
【法新社布鲁塞尔4月15日电】40多年来,“欧洲”词汇不断增加,下面简单介绍一些名词:
欧洲经济共同体:这个词将被淘汰,因为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写的是“欧洲共同体,,已经放弃了“经济”一词。
欧洲理事会或首脑会议:1974年在法国倡议下成立,欧共体12国元首和政府首脑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欧洲理事会会议。
共同体机构:
欧洲委员会监督执行共同市场规则,向12国提出共同体政策。委员会有17名成员,任期4年,由各国政府任命。
部长理事会通常召集12国外长或欧洲事务部长举行会议,有时也召集财政、农业等部长会议。理事会对共同体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斯特拉斯堡欧洲议会:从1979年6月起,518名议员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欧洲议会主要是咨询机构,在某些领域有否决权。
经济与货币联盟:它将使12国实现经济“统一”,并最迟在1999年1月1日建立单一货币。
欧洲货币单位:其价值每天在欧洲各国货币基础上计算出来。它预示着未来的单一货币。
共同对外与安全政策:这代表政治联盟,意味着在国际问题上以多数票的形式作出某些决定。
西欧联盟:欧洲唯一的防务论坛,成员是除希腊、丹麦、爱尔兰之外的欧共体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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