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一法院陪审团裁定诺列加有罪
【合众国际社迈阿密4月9日电】美国一家地区法院的陪审团今天裁定:在1988年2月5日对诺列加起诉的10项罪名中,除第八、第九项以外全部罪名成立。
第一项:阴谋策划诈骗行动罪。在1981至1986年间诺列加至少同15人经营可卡因生意,他同意利用其军事领导人地位,帮助麦德林集团制造可卡因,将可卡因运到美国并为毒品利润洗钱。此罪最多判20年徒刑。
第二项:诈骗活动罪。这一项列出10项“明显的行动”,空运毒品、举行会议和接受贿赂等等。此罪最多判20年徒刑。
第三项:阴谋策划销售可卡因罪。在1981年至1986年间,诺列加同麦德林集团头目策划了在南佛罗里达销售可卡因。
第四项:销售可卡因罪。诺列加于1983年5月帮助在南佛罗里达销售400千克可卡因。
第五项:销售可卡因罪。诺列加于1984年1月帮助在南佛罗里达销售400千克可卡因。
第六项:制造可卡因罪。诺列加帮助制造可卡因,保护运至哥伦比亚可卡因制造场所乙醚的运送。
第七项:阴谋策划制造、进口和销售可卡因罪。诺列加于1984年帮助巴拿马的一个可卡因制造集团制造可卡因并偷运到美国。第三至七项罪最多各判15年徒刑。
原指控的第八、第九两项罪名被否定。
第十项:违反旅行法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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