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进行两项大胆尝试
【台湾《自立晚报》10月27日文章】题:中共进行两项大胆尝试(该报政治经济研究室特稿)
中共“代理总书记”赵紫阳在十三大开幕报告中正式提出的“社会主义理论”后,随即有两个主管改革的高级官员证实了两项大胆尝试。
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经济改革研究室主任杜润生在周一透露,中共考虑大陆的土地权可以在农民间互相转让。中共“国家体制及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高尚全说,中共正制定法规保障私人企业的权益及引导其走上“正确方向”。
中共的改革理论往往落后于实际发展。当然,理论亦反过来影响实际发展。在大陆的农村由于发展乡镇企业,有大批劳工转到该等企业,自然产生土地使用权变动的问题。
中共现时的观点是农民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能享有拥有权,拥有权属于土地的拥有集体——即“乡村委员会”。这种一分为二的方法会否使土地转向私有化,仍有待观察,但是中共集体所有制可能是重要的发展方向。
土地权的可以转让及私人企业扩大其规模,是中共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后颇值注意的方向。中国以农立国,农村的改革必然带动整个大陆的变化。初步可预见的一个可能的发展是:农村可能出现土地使用权集中的现象;农村人口会涌向乡镇企业或城市,扩大私人企业的规模,这似乎逃不脱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农村必然出现的情况。总的来说,大陆的经济可能进一步搞活,农民因投资土地改善土壤,在其转让后可获得补偿,也乐意保养其永恒土地。生产的积极性会有所提高。
从某一角度来说,中共的土地及私人企业的政策似乎向孙中山的三民主义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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