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童星心理健康的争论
【本报雅典2月16日电】(记者李成贵)童星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是由一部影片引起的。在《炎热年代》影片中,导演让一个两岁的女童星目睹了一个“强奸”镜头,时间为17秒。
电影上映后引起了争论,这样做是否对儿童心灵产生“心理影响”、“创伤”而影响其正常成长?
在希腊参加电影、电视、剧院演出的童星有数十人。他们的年龄在2岁至13岁,从事广告、演戏工作,作为职业,收入照样纳税,是家庭重要经济来源。这些小童星应该怎样成长?成为争论的问题。
一种意见为坚决反对派。他们认为对于一个两岁的女童,她根本分不清“事实”与“做戏”,让她目睹这一表现“几个小时”的17秒是对其心灵的“巨大摧毁”,是不负责任的。
以该片导演丽亚巴为首的一些人则认为,根本不会有“任何精神创伤”,理由是“孩子还不懂事”,“看过就忘了,不会留下记忆”。
雅典儿科心理医生奈莉认为,一个儿童的所见所闻应与其成长(心理、性成熟)阶段相适应。过早地让儿童看到他不应看到的东西对心灵是有影响的。她强调在具体影片中,如果角色确实需要,也要特别慎重行事,要征询专家的意见。
一些童星家长提出:在没有确切的科学根据前,他们绝不让孩子去冒这个险。
希腊儿童做广告的较多,收入也可观。这个争论也涉及他们。据调查,有的孩子爱做广告,尤其儿童玩具之类。有的则感到厌倦。有个叫爱莲妮的小女孩,从三岁起做女娃娃广告。当她今年六岁上学时,小朋友们都围着她,叫“娃娃!娃娃!”。她很生气,说:“我不是娃娃,我是孩子!”
歌唱家米米斯·赫里索马利斯13岁成名。他认为过早成名不好。他说,13岁时他就觉得“世界在我脚下”,他一出场就掌声雷动,习以为常。当他进入青年时期,却觉得“不是那么回事了”。激情没有了。他说:“不应让儿童过早消耗激情。”
一些广告商则坚持,让儿童做广告如同做游戏,他们很高兴,不会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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