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刊文章:东欧剧变并未带来民主
【英国《经济学家》周刊2月1日一期文章】题:东欧的民主
除了捷克斯洛伐克,共产主义在东欧倾覆并没有使民主制度得以恢复。
1989年,东欧的反共势力得胜了。但是,这种民族团结的英勇时刻是短命的,因为反共运动分裂成执政派和反对派。民主制度的反共阶段分4种形式。匈牙利和波兰的变化是渐进的。在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象一个空蛋壳那样碎裂。保加利亚的共产党人分两步走。主张改革的共产党人在1990年6月的第一次民主选举中获胜。但是,接着由于诸多困难在1991年10月的第二次选举中输给了反共势力联合组成的民主力量联盟。阿尔巴尼亚不久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那里的共产党人1991年4月在多党参加的选举中获胜,但是掌权地位脆弱。第四种类型是罗马尼亚。那里同旧政权的决裂比较含糊。1989年12月,齐奥塞斯库被推翻,接管政权的是民族救国阵线。这个阵线反齐奥塞斯库是毫无疑问的,但民主到什么程度,仍有争议。除了若干例外,东欧已进入民主的第二阶段:成立新政党,起草或修改宪法。东欧在最初的混乱后出现新的政党制度,接着建立秩序,然后又出现混乱,这是正常的。从表面上看,每个国家都有无数政党。大多数政党是徒有虚名。
有些政党看上去似曾相识,从左到右都有。在大多数议会里,都有几个通常称为社会党人的前共产党,也有几个民主社会党人。然后是中左:自由民主党人和青年民主党人(匈牙利)、民主联盟(波兰)和公民论坛中的左翼(捷克斯洛伐克)。属于中右的有民主论坛(匈牙利)、中间派联盟(波兰)和公民论坛中的右翼(捷克斯洛伐克)。这两派都是赞成资本主义的。中左主张搞福利和公民自由。中右包括基督教政党,比较倾向于传统。
但是,“左”和“右”都是虚的。
宪法关心的是总统和议会如何分权,怎样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
第一条规定意味着要在议会混乱和一人统治之间找出一条路。罗马尼亚把权力归于总统。匈牙利则归于议会。波兰议会中有20多个政党,哪个政党的得票率都不超过13%。瓦文萨总统要求得到现在属于议会的任命总理的权利,以及让总理有更大的颁布法令的权力。哈韦尔总统则希望得到更多的权力,以防范捷克(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和斯洛伐克的紧张关系导致联邦政府瓦解。
至于保护少数民族,规定是模糊的。这些都是东欧国家70年前已经遇到过的、哪个国家都没有妥善解决的问题。
问题看来象是老问题,但现在条件不同。东欧人的教育程度较好,比较依靠自力;他们有过去的(在南斯拉夫则是当前的)经验教训,避免重犯;在他们西边已经不是经常发生战争的西欧大陆,而是欧洲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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