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丰山李永得徐璐出庭应讯
【香港《华侨日报》10月20日报道】题:《自立晚报》社长记者否认违法申请出国
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侦查自立晚报人员涉嫌以伪造文书的方法,到大陆采访新闻案,昨天传讯了社长吴丰山等三名被告,他们都供述是依法申请出国,否认有“使登不实”罪的犯意。
庭讯由主任检察官张瑞楠主持,在地检处侦查庭举行,于下午2时30分开始,被告自立晚报社长吴丰!山及记者李永得、徐璐都到庭应讯。
吴丰山在应讯时,向检察官陈明这次出国采访,完全是由他起意、批准,依照国内新闻记者出国办法先申请出国到日本,然后到大陆采访新闻,没有触犯刑法第214条的犯罪意思。
刑法第214条条文规定:“明知为不实之事实,而使公务员登载于职务上所掌之文书,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银元)以下罚金”,被简称为“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的“使登不实”罪。
据知,李永得曾在法庭内陈述,他向中共在东京的“使馆”,申请到大陆采访新闻,完全是以个人身份。
徐璐在法庭被审时,也说明前已持有观光护照,借此而进入大陆。
被告等人的律师苏贞昌、李圣隆等人都到庭旁听。被告等于4时45分庭讯完毕后被饬回。
一个名为“外省人回乡探亲”的团体,在法院对面拉起横额表示同情及支持,在场围观人数有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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