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美签订“防空协定”:载核弹美机可任意在加上空飞行
【美联社渥太华19日电】以原子核防空导弹武装起来的美国空军中队将有权在加拿大上空飞行而无需每次预先经过加拿大政府的同意。
星期一在下院提出的一项加拿大一美国协定中包含了这种权力。这项协定正式宣布建立联合美国防空司令部。
这项协定说,“为了满足作战需要而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的临时性增援,包括越过国际疆界在内,将属于拥有作战控制权的司令官们的权力范围以内。”
加拿大—美国防空协定在5月12日生效。没有解释为什么延迟一星期才公布这项协定。
在5月12日以前,以核弹头导弹武装起来的美国截击机中队除了在战争情况以外不得在加拿大上空飞行。
装载核弹的美国飞机过去有时也可以在加拿大上空飞行,但是每次要得到加拿大政府的明确同意。这种情况一直没有改变。
据悉,美国的一个战斗机中队目前驻在拉布拉达的鹅湾。另一个中队驻在纽芬兰的史蒂芬维尔。史蒂芬维尔是美国在纽芬兰租借的三个基地之一。鹅湾并不是租借的基地。
1957年8月1日在科罗拉多的科罗拉多泉成立的北美防空司令部并不可以自动控制北美的一切武装部队。它只可控制两国政府指定它控制的部队。
这个协定的期限为十年,如两国政府同意可缩短一些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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