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蝴蝶”归来(六)
网度受审在美国
伊梅尔达在流亡美国期间曾两度受审。第一次是在1988年。是年10月21日,美国的一个联邦大陪审团对马科斯夫妇提出起诉。起诉书长达79页,指控马科斯夫妇通过侵吞、盗用和诈骗等手段,把菲律宾2.22亿美元的公款据为己有,并且把这笔巨款秘密转移到瑞士、香港和美国银行。
起诉书还说,马科斯夫妇把其中的一部分钱用于在纽约的曼哈顿购买4幢大楼和大量珠宝。马科斯夫妇还计划购买价值590万美元的艺术品,然后转移到其他地方去。起诉书说,一旦罪名成立,马科斯夫妇将被判处50年徒刑,罚款100万美元。
起诉书公布后,马科斯夫妇原指望里根总统帮忙,但里根只是通过其发言人对起诉一事表示“遗憾”,说这是司法部门的事,他不宜干涉。
1988年10月31日,纽约曼哈顿地方法院就此案开庭审判马科斯夫妇。当时,马科斯已病入膏肓,相当虚弱,不能作长途飞行,因此,伊梅尔达只身前往纽约受审。
10月30日上午,伊梅尔达抵达纽约。次日上午11点半,她在一片把女贼关入监狱的叫骂声中进入曼哈顿地方法院。在整个审讯过程中,她两眼含泪,异常难过。审讯持续了45分钟,法院对此案没有立即作出判决,而是要她在72小时内交出500万美元的保释金,等候进一步审理。
11月3日,伊梅尔达的朋友、美国百万富翁多丽丝·杜克拿出500万美元,为她付了保释金,她才得以返回夏威夷。伊梅尔达在返回夏威夷之前说,自1986年到美国后,她一直举债度日。
第二次审讯是1990年3月20日开始的。这次她重金聘请美国名律师斯宾塞为首席辩护律师。
斯宾塞指出,美国总统布什曾数次建议马科斯夫妇在美国投资,马科斯夫妇在美国的所有交易都掌握于美国中央情报局手中。马科斯早在担任总统之前就是’巨富。况且,伊梅尔达对丈夫所干的事一无所知,妇道人家不懂金融。
尽管如此,伊梅尔达受审并非每次都顺利。5月31日,她在受审时突然汗流如注,口吐鲜血,腹痛难忍,最后晕倒在被告席上,法院只得休庭。此前,伊梅尔达受审时已晕倒过两次。据报道,伊梅尔达这几次晕倒都是由于心理压力太大和罪行被揭露而招架不住所致。但是,经医生确诊,她患有高血压,着急、紧张都易晕倒。
1990年7月2日,伊梅尔达又一次站在被告席上,这天恰好是她60岁生日,也是她最后一次出庭。但这一次不再是受审,而是听候长达数月的审讯结果。
随着马科斯的病逝,案子发生了变化。
虽然检察官提出了这样那样的疑问,但伊梅尔达的首席辩护律师一口咬定,伊梅尔达不知道丈夫盗窃公款一事,马科斯已死,刑事责任不应由妻子承担。与此同时,美国法官和陪审团认为,他们侵吞公款是违犯了菲律宾法律,不干美国的事。伊梅尔达被宣判无罪。(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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