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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拟定出对华经济合作四原则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1-12-04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拟定出对华经济合作四原则 【日本《读卖新闻》12月2日报道】题:中国国别援助会提出对华经济合作4原则 受对外经济合作的实施机构—'...

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拟定出对华经济合作四原则


【日本《读卖新闻》12月2日报道】题:中国国别援助会提出对华经济合作4原则
受对外经济合作的实施机构——国际合作事业团委托的中国国别援助会(会长大来佐武郎),1日之前拟定出关于今后我国对华经济合作的应循方针的建议。建议的特点是特别提出“新4原则”,即基于不能把日中两国关系单纯地看作是两国间关系,而应当使之发展成为有益于世界的安定与和平的关系这一立场,提出了以下4个理念:1、日中友好为世界的和平与繁荣所不可缺少;2、支援中国的改革开放路线;3、纠正中国国内的经济不平衡;4、对人口和国土规模加以考虑。
该研究会将于3日向国际合作事业团提出上述建议。
该研究会提倡的4原则考虑了日中两国周围国际环境的变化和中国的经济发展。是以发展3原则的形式拟定成“符合时代的新的对华经济合作指针”。
建议首先强调,中国的安定与发展是亚太地区的安定与发展的关键,进而有助于全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而且建议分析说,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作为中国稳定发展的基本政策正在加以坚持”。
所谓“纠正经济不平衡”,乃是因为中国经济开发的重点偏于沿海地区,同内地的差距正在扩大,因此建议要求加强以纠正地区差别为目标的经济合作。而且建议强调,“对人口和国土规模加以考虑”一项,也应考虑中国方面的接受体制等。
关于具体合作的应循方针,建议指出,过去中国方面的要求,“确切地说,偏重于最新技术,并没有把重点放在‘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普及上”。建议认为应当致力于以下两个方面:1、中国经济开发的当务之急是整备能源、运输和交通等的产业基础;2、提高经营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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