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决定选举公报中不得登“台独”政见
【台湾《中央日报》11月27日报道】中央选举委员会昨天决定第二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候选人的政见标准,在选举公报中所刊登的政见,只要不出现“台湾独立”、“建立台湾共和国”、“废除中华民国宪法”等政见,其余则从宽处理。
中选会为因应时代环境变迁趋势,昨天逐条审查省市选委会提报的27项“台独政见”时同意了22项,删除了5项。内容方面也做相当程度的放宽,例如“制定新宪法”、“以台湾名义争取加入联合国”、“明白在宪法前言中宣示国家分裂现实”等政见均准予照登,认定之弹性显较78年立委选举更为放宽。
中选会主任委员吴伯雄昨天强调,候选人政见基本的“国家认同”,是中选会要求的底线。
【台湾《中国时报》11月28日报道】民进党昨日召开中常会,讨论中央选委会26日决议删除台独政见的因应对策。中常委很快做成决议:重申应以公民投票决定应否建立台湾共和国之立场,并认为选委会是选务行政机关,无权审查、删除候选人之政见。
民进党主席许信良在中常会后召开的记者会中重申,该党所有从政党员应在权限范围内,表达对此事的强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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