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什么杀死自己的女儿?
【日本《产经新闻》10月18日报道】题:她为什么杀死自己的长女?
17日,日本大阪地方法院以杀人罪轻判一名中国妇女3年徒刑,缓期3年执行。这位妇女在对言语不通的日本生活感到厌倦并与丈夫发生口角之后,在极度的狂躁中用刀捅死了自己生下仅6个月的长女。她的丈夫在旁听席上静静地听完了整个判决。被告是居住在大阪府
堺市的A(25岁)。去年2月3日,A在自己所住公寓内与丈夫发生争吵。丈夫对其粗暴地说:“把孩子留下,自己一人回国去!”A以为丈夫要跟自己离婚,在激愤之余用菜刀捅进了长女的腹部。
A于1988年与一位在日本贸易公司工作的中国人(42岁)结为夫妇。妊娠后,于1989年3月来到日本。由于言语不通,举目无亲,A对日本的生活极不习惯。每周除跟丈夫出去买一次东西外,其余时间都闷在家里,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年。此外,被工作搞得焦头烂额的丈夫与妻子的隔阂也在日益增大,这进一步加剧了A的孤独感,从而导致了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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