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变中的美国婚姻家庭(二)
二、同性婚姻寻求法律承认
同性家庭的大量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现在的焦点在于能否获得法律承认。占上风的舆论认为这是一种畸形变化,法律不能承认。一些法律学家、生理学家、社会学家也从各自专业出发对此做了大量论证,比如,一些儿童专家坚决反对同性家庭领养孩子,因为一些事例证明,孩子在那种环境中会变得极不正常。现在,持这类观点的人明显地越来越多。
另一方面,兴起于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的所谓寻求同性婚姻合法化运动,到现在愈演愈烈。他们成立了自己的组织,这些团体组织游行和同性婚姻年会等活动,还办报纸、租用电视频道宣传这种婚姻的好处,说它可帮助戒毒、减少艾滋病等。
不能说这些宣传没有效果。在近十年的时间里,这种畸形婚姻已获得部分父母、亲朋和社区邻里的承认。新泽西的塔米和安东尼蒂也是一对正在要求合法结婚的同性恋人。塔米说,“我的家人知道我的每一件事,他们还准备出席我们的婚礼。”安东尼蒂说,“婚礼可能在教堂举行,然后离开家自己租一套房子。不是所有的牧师都愿意主持这种婚礼,但要找到愿意为我们祝福的牧师已不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更令人惊异的是,在严肃的法律承认方面,他们也取得了不少进展。美国已有8个州和几座大城市部分地承认了同性家庭的权利,这些权利涉及到雇佣、医疗、居住等方面。
例如,旧金山市政当局通过了一个地方性的“家庭关系”法令,这个法令给予同性夫妻享有配偶医疗保险补贴的权利,同时,这些人在雇佣、报酬等方面也有不受歧视的权利。
在斯坦福等好几所著名大学里,校方也给予同性婚姻和合法婚姻同样的权利,如,已登记为夫妻关系的同性恋者有权在学校宿舍里获得一套夫妻住房和其他一切设备。
这场运动还吸引了一些非同性恋者的个人和团体,这些个人和团体如今也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大敲边鼓。一位律师在报上帮腔说,延缓或拒绝给予同性婚姻的法律承认是一种对不同性别偏好的个人的非法歧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一位官员声称,该联盟立法委员会将研究是否用起诉、调解或修改法律的方式来帮助那些愿意结婚的人,联盟的政策是任何想结婚的人都可以结婚。
但是,尽管这个奇怪的运动来势汹汹并确已取得某些成果,但无论是夏威夷的梅里罗和拉贡,还是新泽西的塔米和安东尼蒂都没有获得政府的结婚认可,也就是说,美国法律并没有正式承认这种婚姻关系,这些人也并没有获得合法夫妻的全部权益。正因为如此,类似的法律纠纷时常见诸报端,成为议论的中心。
看来,要打破这个法律僵局,美国法律界还会有一番激烈的争论。(二)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