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字难煞妻子
【香港《文汇报》10月13日文章】写遗嘱的时候,真是绝对不能马虎了事的,最好还是把这个任务交给对法律有一定认识的专业人士处理,那么,就不会像尤金·哈伦所写的遗嘱一样,只因遗喝上少了一个字,以及遗嘱上的用辞不当,死后令心爱的妻子不能继承他的产业过活。
哈伦的太太诺玛珍,和丈夫一向生活得不错,哈伦先生在美国多个州均有矿地,每年他从出租这这些矿地中,可以得到五万多美元收益作为生活费。
哈伦先生后来得了心脏病,当他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在临死前数月,就写了一纸遗书,在他们居住的田纳西州迪卡尔布市纪录在案,在遗书他这样写:“凭此宣誓书:尤金·哈伦给他妻子……在他死后,转交以他名下的矿地利益的权利和名义。”
丈夫死后,诺玛珍办理继承遗产手续时,法官居然说哈伦这纸遗嘱没有充分说明诺玛珍可以获得他的遗产,一来遗嘱上没有说“所有”产业,欠了ALL这个英文字,此外,“以他名下”这句句子则应删除。
只因遗嘱上少了一个字,就令自己不能继承丈夫的遗产,诺玛珍自然心有不甘,虽然手头上没有足够的金钱打官司,她还是千方百计地向亲友们借了一笔法律费进行上诉,虽然是由另一位法官来审判,但诺玛珍所得的结果还是一样令人遗憾。
这位法官说哈伦的宣誓“没有意味着转授哈伦的所有的地产”。
经过多番周折,这名寡妇最后不但得不到丈夫留给她的产业,而且还欠下了周身债。诺玛珍愤怒地指称:“我有权承继丈夫留给我的东西,法庭没有理由凭一个字而抹煞了我的权利。”虽然如此,这位可怜的寡妇现在所能做的,是等候州最高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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