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报道:苏颁布联盟条约草案
【法新社莫斯科10月10日电】根据今天公布的联盟条约草案,将来苏联各共和国可以同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也可以有自己的政体,但是国防和外交政策仍由中央政府控制。
据《国际文传电讯》公布的最新联盟条约草案,新联盟的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五年,而且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这个草案重新把苏联定名为自由和主权共和国联盟,将于明天由苏联国务委员会讨论。
根据这个条约,新联盟的成员将制定共同的国防、安全和外交政策。这些成员国在人权、保护少数民族、能源、运输、交通、空间以及与犯罪活动作斗争等方面有共同的政策。
这个条约草案规定,所有共和国在国际社会中都是平等的,“有权与外国建立外交、领事和贸易关系”,条件是这样的关系“与联盟的国际义务一致”。
这个条约说,“绝不能在国内动用”联盟的武装部队,“除非是用来对付自然灾害或生态灾害”。但是可以在平等基础上建立特种部队,对付新联盟成员之间可能爆发的种族冲突。
这个条约说,苏联各共和国可以自愿参加这个新联盟,也有权退出这个联盟。各共和国有权独立地建立“自己的政体”以及“国家、州、地方行政机构”。
联盟的立法权由两院构成的最高苏维埃(议会)行使。在这两院中,一个是共和国院,一个是联盟院。联盟总统有执行权,统率武装部队,在国际上代表联盟,监督执行联盟的国际义务。通过普选还将产生一位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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