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一些国家的离婚趣闻
【苏联《汽笛报》文章】题:丈夫是这样说的
法律就是法律,习俗就是习俗。不同的民族在历史上和今天都有自己的离婚法律和离婚习俗。现在就来介绍其中的几个例子。
在公元前一千多年和稍近一些时期,古印度实行马努(传说他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法律。根据此法,离婚只能由丈夫根据妻子的过错提出,具体地说就是:不生孩子的妻子可在第8年休掉,生了死孩子的妻子可在第10年休掉,只生女孩的妻子可在第11年休掉,爱吵架的妻子可以马上休掉。妻子没有权利提出离婚。
过去在土耳其,根据伊斯兰教法典,妇女从11岁起就禁止不带面纱出门。这个法典规定,如果穆斯林妇女在陌生的男人面前露出自己的面孔,那么就可以废除她的婚姻关系。甚至医生在去给妇女看病之前也要蒙上眼睛,以便使他无法知道在给谁看病。
生活在伊拉克的什叶派教徒在离婚和结婚时都要到法官那里去办手续。什叶派教规定有两种离婚形式:一种是彻底离婚,但也可以复婚;另一种是离婚夫妇在一年内还可以重新结合。
阿富汗的努里斯坦人认为离婚是正常的现象。离婚手续一直很简单。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她在第二次嫁人时,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给前夫比过去举行婚礼时多两倍的费用。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离了婚的女方在重新嫁人时,再婚丈夫只需付给前夫当时举行婚礼的费用。
在尼泊尔的佛教徒中,妇女有权提出离婚。还在不太久以前,想离婚的女方只需在丈夫的枕头底下放一枚萎叶果就行了。而在日本,丈夫想要离婚的借口是抱怨妻子睡觉姿势不好看。日本人认为人在睡觉时的姿势反映其教养程度。在英国,如果夫妇双方都要求离婚,那么则不准离婚。按照英国法律,夫妻中只有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意大利至今还有十分可笑的离婚原因。无论多么奇怪,但它们得到法院的支持。例如:男人认为,清洗餐具和搞其他家务是妇女的义务。据报纸报道,在米兰有一位妇女不同意这一点,因此而使丈夫勃然大怒。他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在法庭上,这位丈夫说,他妻子常常让婆婆刷洗餐具。法院认为他妻子的行动是“严重的侮辱性行为”,因而批准了他的离婚申请。
黎巴嫩的德鲁兹人的离婚也很简单。在保留着旧的传统习俗的家庭里,女人出门前要先征得丈夫的许可,丈夫应当回答说:“快去快回。”如果想要与妻子离婚,丈夫只需说前半句话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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