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刊文章:社会主义各国吸引外资的比较
【南斯拉夫《经济政策》杂志文章】题:社会主义与外资
今天,我们可以对业已在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开始了的改革进程进行观察。每个社会主义国家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寻找答案,以解决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悬而未决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仍然有一个根本问题未解决,这就是社会主义和西方资本之间的关系问题。
今天,有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以共同投资和直接引进外资的方式扩大了对吸收外资的开放程度。众所周知,南斯拉夫在合资经营方面以某种方式起了带头作用,因为它差不多在20年以前就这样做了。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在这条道路上并未走得很远。其他国家已经赶了上来,有的国家甚至超过了我们。因此,对社会主义国家同外国经济关系的这一重要方面做一比较,是很耐人寻味的。
苏联——苏联政府今年年初刚刚制订了两个法律文件,规定可以在苏联建立合资企业和国际性经济联合企业。但其形式多多少少还是古典式的,国内企业资金至少占51%,外国资本最多占49%。同我国的法律相比较,在苏联投资的外商的有利条件是:由国家对他们的财产提供担保、对合资企业头两年的生产免于纳税、可以以硬通货方式汇回自己56%的利润。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早在1980年就制定了合资办企业的法律。但保加利亚进行这一活动的机动余地相当有限。譬如,保加利亚80%的外贸额是同经互会国家实现的(其中有60%又是同苏联实现的),8%是同发展中国家实现的,其余10%—12%是同西方实现的。在法律地位上,合资建立的企业不受保加利亚法律的约束,在保加利亚国民经济范围内具有自治的地位。同我国法律相比,保加利亚立法的上述特点值得引起充分注意。
波兰——自从一位波兰血统的加拿大人十几年前在波兰创建了第一家小企业以来,这种企业已有750多个。波兰最初的想法是把波兰血统的外籍人的资本吸引到国内来。但是后来,实际上对此感兴趣的所有外国人都可以进行投资和开办个体企业了。1986年4月,波兰议会制定了可以在国内建立混合企业的法律。从我国的潜力和政策来看,波兰发展小企业的作法非常值得借鉴,首先是因为他们在发展小企业方面取得了效益。
捷克斯洛伐克——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全部外贸额中,苏联的比例占45%左右,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占80%。剩下的20%,为捷同外部世界合作,首先是同高度发达国家合作提供了足够的余地。眼下捷克斯洛伐克尚没有合资经营的经验。他们开始第一次研究通过合资经营吸引外资可能性。
匈牙利——匈牙利的第一批吸引外资的法律是1972年制订的,当然是一种羞羞答答的法律。1986年初,对外国投资者提供的条件有了重要的改善。首先,向外国投资者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他们的资本都属于他们自己,甚至提供国家担保。这一点和我们的法律不一样。其次是突破了外资占49%的屏障。此外,到目前已建立了3家混合资本银行,混合企业约有700家,外资额已达1亿美元。1985年6月中,在匈牙利举行了一次由西方和国内实业界人士和银行人士参加的大型会议。这是在东欧国家举行的最大一次这类会议。
中国——近10年来,这个国家实行的经济政策出现了重大转折。1985年,中国政府批准了740多个合资项目,甚至允许外国投资者在优惠条件下在中国兴建他们自己的企业。这种开放的成果是:中国共引进外资170亿美元,其中仅1985年就引进约50亿美元。无疑,中国在合资经营和吸引外资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个国家的领导人使本国舆论和世界舆论相信,即使外国资本达到了1000亿美元的可观数字,中国的社会主义也不会受到威胁。
中国的合资法是1979年制订的。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这类法律相比,中国法律的重要一点是对外资投入额规定了下限,即不得低于25%,高出这个下限的所有数额都是允许的,包括建立独资企业。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中国尽管不久前才开始引进外资,但是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
渡边把总裁选举喻为马术比赛。他说:“优胜候补马是‘登(竹下)号’,与之对抗的是‘喜一(宫泽)号’,还有一匹‘晋太郎(安倍)号’。竹下已经一马当先。”不过,他又强调说安倍和宫泽两位也有可能获胜。他说:“最近气氛变了,竹下也不一定就是优胜候补者。”渡边特别提到安倍,他暗示如果安倍得到中曾根和宫泽两派的合作也可能会一跃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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