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一教授认为:改革要求修订刑法
【塔斯社莫斯科10月9日电】卡尔佩茨教授今天在《真理报》上写道,改革要求对刑法进行大幅度修订。他认为,只有把全部经济杠杆、社会杠杆、教育杠杆都运用起来,同犯罪作斗争才会收到效果。在法律中加强惩罚路线不符合社会关系民主化的方针。说服和强制应互为补充。
文章指出,应考虑犯罪性质。例如,除了减轻对轻微犯罪的追究外,应当考虑还有不少威胁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犯罪:公职人员犯罪,同刑事犯罪分子勾结,贪污受贿。
这位教授认为,刑法中保护社会主义财富的章节需要重新审查。
研究表明,约有40%盗窃国家财产和社会财产的犯罪分子只受到轻微的惩罚或者被判缓刑。
应当学会区分罪与非罪。举例来说,合作社里出现了隐蔽的雇佣劳动,不言而喻,这与社会主义原则是矛盾的。还有建立假合作社的和生产伪劣产品的。法律不能不考虑制止这类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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